榆林高新区创业大厦及副楼幕墙清洗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7楼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7-13 上午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202206008
2、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创业大厦及副楼幕墙清洗项目
3、预算金额:391460.00元
4、最高限价:391460.00元
5、采购需求:榆林高新区创业大厦及副楼幕墙清洗项目,1批,采购预算:391460.00元,项目概况:榆林高新区创业大厦及副楼幕墙清洗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7-15 至2022-07-3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投标,以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家部委有关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9)非联合体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07-08 至2022-07-12 17:00:00 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榆林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7楼7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赠送
注:(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07-13 9:00:00
地点:榆林开发区创业大厦2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榆林榆横综合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占娴婷
联系地址:榆林开发区创业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912-239908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1810912515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银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7楼
联系方式:0912-6669668
陕西银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